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鼎泰三三行館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93725211
管制編號: B25A1396
事業名稱: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鼎泰三三行館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景美段○三三七等四五筆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專門營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08-05-29
資料日期: 2024-11-0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8-04
(2020-06-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80540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保護膜污染周界道路及人行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7
(2020-03-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41001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24日至「學士開發西屯區國安段寄宿舍店鋪商場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9B61001-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限2020-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9
(2018-10-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20668
事由:本局於107年10月30日至「康淳科技等五家-南屯區寶文段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並限立即改善。
限2018-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26
(2018-10-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00558
事由: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砂石塊掉落污染他人土地定著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8
(2018-08-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90521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7日至「慶仁之間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並限立即改善。
限2018-08-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7
(2018-07-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80584
事由: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砂石塊掉落污染他人土地定著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1
(2018-05-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80004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承造之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進行房屋裝潢整修工程,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碎石掉落污染他人土地定著物。
不須改善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5
(2014-03-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3-050003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4
(2013-12-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3-02005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9
(2013-07-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2-07014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當事人提出該工地為第一次違反噪管法
不須改善 12,000
不須繳納
2012-08-30
(2012-07-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立即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1-08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另更改處分對象為郭淑英(裁處書字號20-101-100003號)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