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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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2022-07-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11年9月3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80026 事由:查獲貴公司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下腳料)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2-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