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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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2023-08-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90085 事由:臺端於臺中市大甲區經營帥哥老闆燒烤店,本局於112年8月6日23時18分派員前往前述地點稽查,查獲臺端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擴音設備從事卡拉OK唱歌行為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三項:「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除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外,不得使用卡拉OK」之規定。 違規改善情形:臺端於稽查當下立即關閉擴音設施,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