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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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5 (2017-05-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12 事由:本案為屢次陳情案聯合稽查。查核當日作業現場為停電狀況,無作業。依現場存放物質與業者提供之資料,製程原料除了申報之羽毛外,還有未申報之蝦蟹殼、魚料、米糠、豆粉、菸草之原料,與現行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依同法第52條核處。 |
否 |
限2017-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