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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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2022-08-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10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8月24日執行督察結果,廠內產出之紡織殘料(R-0802),於109年起至111年8月間共8.98公噸委託元呈企業社(乙級清除機構)清除至元呈開發有限公司(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及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18 (2016-01-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16000元整,命(廢水產生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30006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