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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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2019-10-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10051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20日9時00分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抵達本市梧棲區臺中港第29號碼頭稽查,經查貴公司因從事水泥熟料輸送作業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9-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03 (2019-07-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8年9月23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8-080074 事由:德隆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27-BW車輛於108年7月16日10時3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南泊渠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07 (2018-07-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7-090005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7月14日於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43號碼頭因從事水泥熟料裝卸作業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8 (2018-05-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7-070023 事由:貴公司分別於107年5月7日10時15分及107年6月28日15時50分於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12號碼頭因從事水泥熟料裝卸作業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