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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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2 (2022-01-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1-111-050002 事由:經檢視錄影資料,貴公司員工駕駛車輛於111年1月28日18時45分行駛至臺中市梧棲區停車場堆置雜物及事業廢棄物,貴公司員工於111年3月3日至本局表示係暫置於公司大樓旁之停車場。貴公司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2-03-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