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軒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0574485
管制編號: B9301304
事業名稱: 華美軒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神洲里豐洲路九六○巷四六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洗衣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9-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18
(2025-03-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40014
事由:貴公司(二廠)位於本市神岡區號從洗衣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局於114年3月1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二廠)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60.8mg/L(限值:5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請貴公司(二廠)於114年5月1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2025-05-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分期繳款中
2024-05-31
(2023-09-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文號:40-113-050030
事由: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2年8月至113年1月廢木材收受貯存網路申報資料,貴公司於112年8月18日廢木材收受廢棄物聯單完成時間超過30日未申報再利用完成時間,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23
(2024-01-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20009
事由:貴公司(二廠)位於本市神岡區從事洗衣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局於113年1月2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二廠)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128mg/L(限值:5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3-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7,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8-30
(2023-08-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80052
事由:貴公司二廠為再利用機構,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至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1年9月至112年6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2年8月2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製程所產出廢木材(R-0701)之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9月至112年6月:8.24公噸、-140.68公噸、-110.16公噸、-152.46公噸、-151.28公噸、-147.52公噸、-146.61公噸、-134.91公噸、-163.91公噸、-155.16公噸)不符合當月申報貯存量(111年9月至112年6月:皆為0公噸),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6
(2021-09-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24
事由:採樣樣品經送本局環境檢驗科以毒性特性溶出程序(以下簡稱TCLP)取得萃取液,該萃取液中之各項重金屬檢測結果:總鎘:0.866mg/L, 總鉻:0.314mg/L, 總銅:0.380mg/L, 總鉛:6.35mg/L,其中總鉛濃度已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4之限值(5.0mg/L),判定所採集集塵灰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與該公司所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資料不相符,依法告發處分。
限2021-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31
(2021-01-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3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處分對象為華美軒企業有限公司二廠,並未有法人人格,另以華美軒企業有限公司為告發裁處對象
事由:本局於110年1月28日09時50分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二廠作業廢水從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所設置附掛於圳溝側壁之放流管有破裂情事,並有作業廢水自裂縫處洩出逕流溝內水體情事,經採水檢測,化學需氧量為71.6mg/L(標準值:100mg/L)。爰未符合3小時內通報情況,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7,000
尚未繳款
2019-10-26
(2019-08-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8年10月8日未具文號函提報「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8年11月11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113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限2019-1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22
(2013-12-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3年2月21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申請或停止營運證明限改日期:103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19
限2014-02-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