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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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2022-08-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限改日期:111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40009 事由:本局於111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製程屬木製品製造程序,現場製程為木板→貼合→重力加壓→成品,並以聚醋酸乙烯乳膠進行貼合,依貴公司所提資料,110年聚醋酸乙烯乳膠使用量達33.9公噸,符合許可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 |
否 |
限2022-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