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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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2020-1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本局已於109年7月15日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貴公司於109年10月5日23時59分前改善完成,請貴公司儘速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辦理改善事宜,倘經本局再次查獲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9-120009 事由:本局稽查時測得作業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複查時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