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8 (2024-05-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50021 事由:本局於113年5月15日11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360巷47之1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切削油滲出情事,前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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