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旺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6342474
管制編號: B9402717
事業名稱: 京旺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得天街六四號一樓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7-1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5-27
(2025-04-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93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10-UP)於114年4月7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26
(2024-07-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13-080035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8
(2024-02-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030007
事由:貴公司清運車輛AAM-777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AAM-777於112年11月10日上午10時25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8
(2023-12-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010003
事由:貴公司清運車輛AAM-777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AAM-777於112年10月19日上午11時39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11-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文號:44-112-110007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25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系統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系統比對結果資料,經比對結果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與投保機構有不一致情形,貴公司負責人暨專業技術人員劉○○加保於佳侑成有限公司,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貴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雖已於112年10月20日辦理勞健保退保,仍違反專業技術人員「專任」於清除機構之規定,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