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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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2 (2017-08-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06年10月27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90019 事由:施嬿嬿(即良益企業行)所有車號2353-PT車輛於106年08月22日14時29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459之一號附近(蓋強羽球館),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27 (2022-09-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11年11月21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1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1-100332 事由:臺端(即良益企業行)所有車號2353-PT車輛於111年9月16日9時37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305之一號旁,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1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