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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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2023-08-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3條 文號:50-113-020019 事由:本局於108年12月25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152675號函附裁處書處臺端1小時環境講習,臺端於110年12月8日經第一次通知未到課(裁處書字號:50-111-040011);本局於112年7月31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第二次通知臺端(112年8月2日寄存送達外埔郵局),令臺端於112年8月24日上午8時30分至本局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惟臺端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4 (2021-12-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3條 文號:50-111-040011 事由:本局於108年12月25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152675號函附裁處書處臺端1小時環境講習,並於110年11月1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通知臺端(11月19日寄達本人),令臺端於110年12月8日下午1時至本局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惟臺端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12-25 (2019-05-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文號:30-108-120027 事由:臺端於本市外埔區土城里土城路29號從畜牧業,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臺端107年第2期水污染防治費未於法定期限前(108年5月2日)完成報繳,經本局發函催繳(催繳日期:108年5月29日),仍未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義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