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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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2024-06-20)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70008 事由:查貴公司(朴庶基隆北寧營業所)於112年12月17日設立,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台幣2,500萬元以上,且商業登記項目為「餐館業」,符合「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八):「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之指定公告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進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否 |
限2024-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