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5-03 (2023-03-1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04 事由:查貴公司(基隆廟口分公司)於111年12月5日設立,商業登記項目為「餐館業」,且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台幣2,500萬元以上,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八):「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之指定公告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進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否 |
限2023-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