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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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6 (2023-09-08)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2-100012 事由:本市環保局於112年09月08日00時00分派員至中山區中和路2號盛唐興業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複查,現場備有冷卻水塔4座,複查時1座運轉中(左邊第一座矮圓形)及作業聲響情形,於周界外進行2分鐘均能音量量測,量測值為58.9分貝,背景音量為44.7分貝,因實測音量及背景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須進行音量修正,超過噪音管制法工廠第三類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52分貝)。 |
否 |
限2023-10-12前改善 待改善 |
48,000 尚未繳款 |
2023-09-08 (2023-08-09)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2-080030 事由:有關前次稽查限期中山區中和路2號盛唐興業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改善噪音污染乙案,本市環保局於112年08月09日00時10分前往複查,現場備有冷卻水塔4座,複查時有進行廠區作業及2座冷卻水塔運轉中(左側矮圓形冷卻水塔),於周界外進行2分鐘均能音量量測,量測值為57.5分貝,背景音量為50.2分貝,經修正後得值為56.6分貝,已超過噪音管制法工廠第三類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52分貝)。 |
否 |
限2023-09-08前改善 待改善 |
24,000 尚未繳款 |
2022-03-22 (2022-02-26)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1-030011 事由:本案為民眾陳情中山區中和路2號有散熱風扇及作業聲響產生情形,於111年02月26日23時05分再次前往稽查,抵至現場,該處為中山區中和路2號盛唐興業有限公司,現場備有冷水卻塔4座,稽查時設備啟動中(左側2部啟動中),經2分鐘均能音量監測,測得值為60.3分貝(實測音量),50.6分貝(背景音量),經修正後得值為59.8分貝,此數值已超過工廠(場)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52分貝)。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本件稽查紀錄皆未明確記載噪音計、風速計、聲音校正器之廠牌、型號及序號,無法確認是否符合環保署公告量測方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24,000 不須繳納 |
2022-03-14 (2022-01-14)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1-030007 事由:本案為民眾陳情針對前次稽查要求中山區中和路2號1樓盛唐興業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改善冷卻水塔運轉產生噪音污染情形,於111年01月14日03時00分前往複查,抵至現場,業者表示經上次稽查後,已將冷卻水塔產生異音之故障零件全面更換,現場備有冷卻水塔4座(右側2座業者表示均不使用),稽查時僅左側2座冷卻水塔啟動中,現場經2分鐘均能音量監測,測得值為58.1分貝及48.9分貝(背景值),經修正後得值為57.5分貝,以上數值已超過工廠(場)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52分貝)。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本件稽查紀錄皆未明確記載噪音計、風速計、聲音校正器之廠牌、型號及序號,無法確認是否符合環保署公告量測方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24,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