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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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2020-08-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90025 事由:貴牧場從事養豬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3日17時18分許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場固液分離區前見有露天堆置豬隻排泄物,其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限2020-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24 (2022-04-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6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5月6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32)。限改日期:111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50017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4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87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7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06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2-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8 (2023-01-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20014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01月06日09時50分許至本市七股區看坪段552地號養豬場巡查,現場於貴畜牧場廢(污)水處理設施旁空地發現露天堆置曝曬豬隻排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4-13 (2023-02-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3月2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15)限期112年3月3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3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40006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2年2月18日派員現場查核,發現貴場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4 (2023-09-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0月1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36)限期112年11月15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1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120018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9月14日派員稽查,臺端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錶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值。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