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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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2024-04-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文號:34-113-050001 事由:案查本局於113年4月18日上午9時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已於112年10月6日經南科管理局南商字第1120028694號函核准負責人變更,惟貴公司未能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後60日內(112年12月5日前)完成核可文件變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分期繳款中 |
2021-05-27 (2021-03-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63 事由: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C-0201及廢液C-0202)貯存於車廠進貨碼頭區;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 |
否 |
限2021-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