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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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2018-05-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07-060033 事由:貴公司所有95年11月出廠(第4期車3期引擎)的869-**自用大貨車,於107年4月16日行經本市新市區省道台一線北上322.5公里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5月28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5月14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否 |
限2018-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24 (2018-01-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7-040004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臺南市廢乙清字第399-1100331-00號)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於107年1月23日執行本府都市發展局來函案件辦理稽查,發現貴公司於都市計畫農業區(臺南市新市區三舍段535-1地號)貯存D-0299廢塑膠混合物,惟許可內容未申請貯存場,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否 |
限2018-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