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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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2024-03-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3日。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030180 事由:本案於113年3月21日於本市永康區中正北路831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8年8月出廠(第4期車)的BED-86*1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否 |
限2024-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