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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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2024-12-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4-010001 事由:本案於113年12月13日在本市新市區中山路133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7年1月出廠(第2期車)的S2-7*8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否 |
限2025-0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