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798584
管制編號: D10100001149
事業名稱: 恒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1-04
(2021-1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010001
事由:貴公司勝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11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0.0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2-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25
(2020-09-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110018
事由:貴公司勝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7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0-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8
(2019-04-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60004
事由:貴公司勝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9-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3
(2018-06-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符合放流水水質檢驗報告書。限改日期:107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70011
事由:恒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勝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71mg/L,標準值100mg/L)。
限2018-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2
(2017-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18
事由:貴公司勝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勝利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7-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1
(2016-07-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90034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19
(2016-07-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81
限2016-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19
(2016-07-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090082
限2016-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11
(2012-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20009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