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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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2023-04-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90016 事由:本局於112年4月12日至貴公司進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桶槽廠內製程產出不具效用或效用不明之廢液體經現場檢測pH值小於2,為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登載於本局核准通過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11 (2023-04-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90017 事由:本局於112年4月12日至貴公司進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桶槽廠內之廢液體,現場測得pH皆小於2,為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3 (2022-06-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2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文號:30-112-120016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6月18日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將作業廢水貯存於放流口旁黑色桶槽內,再以沉水馬達與蛇形軟管抽出黑色桶槽內廢水排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繞流排放,現場採樣測得pH0.85,經檢驗結果有害健康物質銅濃度值3.02mg/L(三爺溪加嚴限值1.2 mg/L),鎳濃度值3.46 mg/L(限值1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0 (2022-06-18) |
臺南市 |
主旨:命文到翌日起產生廢(污)水之製程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080010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6月18日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將作業廢水貯存於放流口旁黑色桶槽內,再以沉水馬達與蛇形軟管抽出黑色桶槽內廢水排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繞流排放,現場採樣測得pH0.85,經檢驗結果有害健康物質銅濃度值3.02mg/L(三爺溪加嚴限值1.2 mg/L),鎳濃度值3.46 mg/L(限值1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3-07-04 (2023-05-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70002 事由:貴公司仁德廠(管制編號:R1002770)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5月2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現場(M01)製程之中和槽有逸散問題,應列為污染源。另發現現場酸洗區為3槽、水洗區3槽,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上分別為2槽、6槽,及製程後端之染色製程(水洗槽、封孔槽、染色槽)皆未列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已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全程由貴公司人員林O揚陪同,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可稽。 |
否 |
限2023-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2-23 (2021-10-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120018 事由:貴公司仁德廠(管制編號:R1002770)從事鋁材表面處理業,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7日派員至現場執行110年二仁溪流域重金屬高污染潛勢事業專案督察計畫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防制設備A001洗滌塔運作中;惟A002洗滌塔未開啟,流率計亦未有讀值,公司代表林OO表示A002洗滌塔未故障,坦承員工忘記開啟,該公司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有稽查單及稽查照片可稽。 |
否 |
限2022-0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4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12-23 (2021-10-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0-120019 事由:貴公司仁德廠(管制編號:R1002770)從事鋁材表面處理業,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7日派員至現場執行110年二仁溪流域重金屬高污染潛勢事業專案督察計畫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防制設備A001洗滌塔運作中,查其洗滌流率為600L/min(許可範圍400至700L/min)符合範圍;惟查A001洗滌塔之pH值監測儀錶故障未顯示讀值,現場以pH試紙測得pH值偏酸且以儀器測得經A001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約為3.9(許可規定應大於7),前述事項與許可證規定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有稽查單及稽查照片可稽。 |
否 |
限2022-0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5-18 (2021-02-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辦理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變更,或恢復與原許可文件登記內容相符之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文號:30-110-050020 事由:貴公司仁德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110年2月2日派員於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抽水站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 (pH檢驗值1.7,許可核准出流3-8.4)、(銅檢驗值3.96mg/L,許可核准出流3.0 mg/L)、(鎳檢驗值4.44mg/L,許可核准出流1.0 mg/L)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限2021-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18 (2021-02-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於期限內完成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限改日期:110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10-050021 事由:貴公司仁德廠經本局110年2月2日派員於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抽水站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經處理前所含物質銅、鎳超過放流水標準 (銅檢驗值3.96mg/L,標準值1.2 mg/L)、(鎳檢驗值4.44mg/L,標準值 1.0 mg/L),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屬需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之事業,未依規定設置。 |
否 |
限2021-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14 (2018-05-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32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60023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8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84mg/L,標準值30mg/L)。 |
否 |
限2018-07-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32,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6-09-29 (2016-07-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142 |
否 |
限2016-11-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29 (2016-07-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090143 |
否 |
限2016-11-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