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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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2017-1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2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鋼砂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督察,經勾稽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非有害集塵灰及其混合物(D-1099)申報資料,發現105年1月至106年4月之貯存量皆誤申報為當月產出量,且106年5月至106年11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除情形。 |
否 |
限2018-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12 (2017-1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7-020013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鋼砂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1099)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否 |
限2018-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