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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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2021-09-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刈除雜草。限改日期:110年11月03日。 法規: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 文號:41-110-10027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出所有權人 事由: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永康區網寮里永吉路136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大灣段623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6月29日函文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7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本局以110年8月26日環清廢裁字第110083290號裁處書裁處3,600元罰鍰,並限期於同年9月17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9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仍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1-11-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600 不須繳納 |
2021-08-26 (2021-07-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刈除雜草。限改日期:110年09月17日。 法規: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文號:41-110-08023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出所有權人 事由: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永康區網寮里永吉路136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大灣段623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6月29日函文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7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否 |
限2021-09-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6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