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3008303
管制編號: D1404297
事業名稱: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1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09
(2024-08-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100003
事由:本局於113年8月9日執行柳科園區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收料口(E106)並聯使用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4及A105)防制設備,惟其中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4)後端管道拆除致防制設備未有作用(未有效收集處理),違反空污法規定。
限2024-11-08前改善
待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5
(2024-04-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6000元整,應於113年10月29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 1.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113年4月22日後之報告即可),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 2.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 3.回收水表恢復正常操作功能之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3年10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80019
事由:稽查當日於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97倍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83倍,另查廢水處理設施之舊有排泥管線未移除,而新增管線未標示登載於許可證內,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且場內回收水表未依規定正常運作(未過電),上述行為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限2024-10-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5
(2024-04-22)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28000元整,應於113年10月29日前檢具稽查當時清洗運送豬隻車輛之現場、場內雨水溝及場外地面水體恢復原環境面貌之改善證明文件,並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3-080020
事由:查場內將運送豬隻車輛清洗之大量畜牧廢(污)水,未妥善處理,逕行經由場內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造成污染,該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限2024-10-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28,000
尚未繳款
2024-09-24
(2024-08-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90021
事由:貴公司於芳苑鄉芳草路53號從事養豬場,經查貴公司於後方空地(芳北段319地號)露天堆放經生物處理化製機處理後肥 料半成品,經查夾雜豬骨等廢棄物,且現場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案經本局113年8月1日現場稽查屬實
限2024-10-25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2024-09-06
(2024-08-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措變更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8月15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31)。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90012
事由: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從事食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納管排放量30立方公尺/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正常運作中,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表發現113年6月(計2次)、7月(計9次)納管排放水量大於核准量及降溫槽2之溫度多次大於水措內容操作參數(水措範圍值為25°C~35°C),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限2024-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22
(2024-04-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216元整,應於113年9月30日前檢具以下資料,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應經其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 1.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113年4月22日後之報告即可),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 2.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 3.回收水表恢復正常操作功能之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5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80021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22日派員稽查,於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7.8倍、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1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5.425倍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2.4倍,另查廢水調整池(T01-3)新增乙支未登載於許可證內之管線,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且場內回收水表未依規定正常運作(未過電),上述行為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限2024-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0,216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05
(2023-1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3-060006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1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柳X肉品廠於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遭廢止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後,於112年3月、4月仍委由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繼續清除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05
(2023-1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60007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1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柳X肉品廠於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遭廢止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後,於112年3月、4月仍委由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繼續清除廢棄物未申報清理流向。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8
(2023-08-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M01製程異動後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1
事由:貴公司彰化廠現場M01製程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集塵器壓降分別為0.5 cmH2O及25 cmH2O,上述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與許可證所載內容2 -20 cmH2O不符,另依所提供原物料統計報表112年1月至8月原物料菜仔粕使用量為5,169.124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年最大使用量3,600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4-0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6
(2023-08-3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限期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檢具固定污染源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如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00011
事由:經採樣檢測結果,該廠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5)空氣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20(排放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1
(2023-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90022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2月22日督察大XX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柳X肉品廠,發現貴廠未依規定申報畜禽屠宰下腳料產出、清除、貯存及再利用情形。
限2023-1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5
(2023-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及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12-090005
事由: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6日14時10分許前往貴公司永康一廠稽查,並於排放管道P020進行煙道採樣,依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空氣樣品1袋,經異味官能測定之檢測值為2320(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2
(2023-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案於112年3月2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34)限期112年4月1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4月1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文號:30-112-040005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型號(主機之CPU及硬碟)與原核准型號不同,未於汰換15日前,檢具措施說明書,送本局核准,並於裝設後,應執行相對誤差測試查核及連續一百六十八個小時傳輸測試,測試完成後,再檢具確認報告書,經本局審查及現場勘查確認;經本局限期至112年3月6日改善完成。 本局於112年3月7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17
(2023-02-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09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辦理畜牧設施增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6年7月10日,申報日期112年2月15日,逾期天數為2046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6,732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4
(2022-1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變更,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2月1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88)。限改日期:112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10004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型號(主機之CPU及硬碟)與原核准型號不同,未於汰換15日前,檢具措施說明書,送本局核准。
限2023-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4
(2022-09-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另本案於111年9月2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66)限期111年9月3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9月2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8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設置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貴公司柳營肉品廠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朱oo(以下簡○○)○○已於111年7月31日離職,貴公司柳營肉品廠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書面函報本局備查,並設置代理人代理。
不須改善 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17
(2021-09-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11-050014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不須改善 7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30
(2021-07-02)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69180元整,貴公司於110年7月5日以未具文號函檢附繞流管線截斷封閉照片在案,爰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1-040027
事由:貴公司所屬晉昌畜牧場以計時器控制泵浦抽取2座未登記原水池內未經妥善處理之畜牧原廢水,經未登記專管連接至放流管,再從放流管連接另一未登記專管,由未登記之排放口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經採未登記排放口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6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3.45倍;懸浮固體為1,2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7.2倍;生化需氧量為4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4.525倍
不須改善 1,069,18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9
(2022-03-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94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變更登記或恢復原許可登載內容運作,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3月11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042)。限改日期:111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11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查核時現場作業中,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新增調節池(1池)、粗篩機(2台)、除渣池(1池)、加壓浮除槽(1池)及疊螺式污泥脫水機(1台),另原帶濾式污泥脫水機(T01-17)移至浮渣濾除機(T01-03)後端使用,污泥貯存池(T01-14)改為生物馴養池,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未依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3月10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3月11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仍未完成變更登記或恢復原許可登內容運作
限2022-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9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8
(2022-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8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13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2月17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1H003)可稽。
限2022-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8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27
(2021-1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或恢復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20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查核時現場作業中,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新增調節池(1池)、粗篩機(2台)、除渣池(1池)、加壓浮除槽(1池)及疊螺式污泥脫水機(1台),另原帶濾式污泥脫水機(T01-17)移至浮渣濾除機(T01-03)後端使用,污泥貯存池(T01-14)改為生物馴養池,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限2022-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40011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06
(2021-09-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20006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
限2022-01-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2,400,000
不須繳納
2021-11-29
(2021-10-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16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經本局於110年10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NaOH貯槽及管線破損,因未妥善收集處理,致使NaOH疏漏至廠內作業環境(現場量測廠內作業環境地面pH為12.19)。
不須改善 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9
(2021-09-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16
事由:1.本局於110年09月09日21時20分至現場稽查,該場達銘養豬場,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8年7月10日起至113年7月9日止,登記負責人為洪朝壬,登記飼養豬2398隻。 2.現場聯絡負責人洪朝壬○○表示該場已承租給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人在外地,不便會同,協助聯繫大成長城公司人員。 3.會同大成公司代表人員現場稽查,發現飼養豬,會同代表人員表示目前飼養約有1500~2000隻,另查養豬作業有廢污水產出,並排出場外溝渠。 4.綜上,該場已承租給”大成公司”,實際飼養方為”大成公司”,惟”大成公司”未依法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而有廢污水產出並排出場外溝渠,無許可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5.告知該公司會同代表人員,並依法取得相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6.會同代表人員無異議,確認簽名,稽查時全程攝影存證。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06
(2021-08-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90009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查核發現其D-0901有機性污泥於109年11月、110年1月,及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10年1月等期間,皆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4
(2021-07-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80006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7月8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3)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41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R1100389A11)可稽。
限202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02
(2021-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80001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R-0902於109/3至110/1;R-0119於109/8;D-1801於109/4申報質量不平衡)。
限202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02
(2021-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80002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2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8
(2021-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10-060026
事由: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限期改善至110年4月19日止在案,本局於同年4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仍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或改善。
不須改善 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8
(2020-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34
事由: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產出廢木材棧板,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8
(2020-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50035
事由: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D-1801、D-1099等事業廢棄物於108年9月迄今,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8
(2020-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36
事由: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事業廢棄物R-1301、R-0201等,未依其主要特性分類貯存,且貯存地點、設施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05
(2021-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50010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R-1702廢食用油、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未依核准之廢清書操作。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限202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05
(2021-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50011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
限2021-06-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80001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05
(2021-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50012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該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21-06-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80002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3
(2020-10-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廢(污)水處理設施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及使用藥品量之記錄資料,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8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10月29日稽查發現貴廠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一次;未按次記錄使用之藥品量。
限2021-03-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3
(2020-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20009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查貴廠109年1月至8月每日操作報表,自來水量、廢水產生量、放流(納管)水量超出許可最大量,107年至109年6月定期檢測申報資料之產品產生量、自來水用水量、廢水處理量日平均值超過許可核准量。
限2021-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3
(2020-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
文號:30-110-020010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11月2日稽查時,請貴廠提供近五年來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紀錄,專責人員王○○表示因日報表儲存場地潮濕髒亂過年時清除整理,只留有109年報表,其先提供109年操作日報月報表掃描檔供查。貴廠未依規定保存5年完整之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紀錄。
限2021-03-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5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10030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貴公司員工陪同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查核,經比對廢清書區配置圖,未見有R-1702廢食用油貯存區,近廠區出貨平台旁擺設多桶垃圾子車,未依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規劃擺放,前開行為未依核准之廢清書操作。
限2021-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50010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5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10031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貴公司員工陪同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查核,經查環保署事業廢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
限2021-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50011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5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10032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貴公司員工陪同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查核,廠區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前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21-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50012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6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10-010003
事由: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
限2021-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60026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6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04
事由: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廢水處理場發現調勻槽(一)(T01-4)排至調勻槽(二)(T01-5)時,未妥善收集廢水,以致疏漏至作業環境中。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9
(2020-10-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29
事由: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於109年4月至7月廢棄物R-0112死廢畜禽申報質量不平衡。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5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11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置放廢塑膠碎膜,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5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12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D-0902、D-0999等事業廢棄物於108年8月起至109年6月,皆未依規定申報其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5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9-120013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R-0902、R-0119、D-0901、D-0902、D-0999、D-1801等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05
(2020-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5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以下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簡稱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除電子式電度表外,均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9-100001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屬經濟部工業局永康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6月9日派員稽查,由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王秉昰當日負責廢水操作,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T01-02(廢水調整池)→T01-4(調勻槽) → T01-5(調勻槽),發現廢水未經由T01-4調勻槽直接繞流至T01-5調勻槽,另T01-4調勻槽故意經由電磁閥閥門手動方式開啟,以重力流方式透過廠內雨水道,並將廠內雨水道雨水閘門開啟,將廢(污)水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工業區外蜈蜞潭中排),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08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90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5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0-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3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90003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為受託處理美藍雷股份有限公司柳營肉品廠之廢(污)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進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限2020-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3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04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棄物暫存區所產生之廢(污)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至作業環境且未妥善收集處理。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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