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3008303
管制編號: D1404297
事業名稱: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0-10-05
(2020-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5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以下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簡稱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除電子式電度表外,均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9-100001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屬經濟部工業局永康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6月9日派員稽查,由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王秉昰當日負責廢水操作,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T01-02(廢水調整池)→T01-4(調勻槽) → T01-5(調勻槽),發現廢水未經由T01-4調勻槽直接繞流至T01-5調勻槽,另T01-4調勻槽故意經由電磁閥閥門手動方式開啟,以重力流方式透過廠內雨水道,並將廠內雨水道雨水閘門開啟,將廢(污)水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工業區外蜈蜞潭中排),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08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90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5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0-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06
(2021-09-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20006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
限2022-01-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2,400,000
不須繳納
2020-01-16
(2019-1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1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06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75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36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屠宰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0-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3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30
(2021-07-02)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69180元整,貴公司於110年7月5日以未具文號函檢附繞流管線截斷封閉照片在案,爰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1-040027
事由:貴公司所屬晉昌畜牧場以計時器控制泵浦抽取2座未登記原水池內未經妥善處理之畜牧原廢水,經未登記專管連接至放流管,再從放流管連接另一未登記專管,由未登記之排放口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經採未登記排放口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6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3.45倍;懸浮固體為1,2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7.2倍;生化需氧量為4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4.525倍
不須改善 1,069,18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17
(2021-09-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11-050014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不須改善 7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8
(2022-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8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13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2月17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1H003)可稽。
限2022-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8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9
(2022-03-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94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變更登記或恢復原許可登載內容運作,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3月11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042)。限改日期:111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11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查核時現場作業中,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新增調節池(1池)、粗篩機(2台)、除渣池(1池)、加壓浮除槽(1池)及疊螺式污泥脫水機(1台),另原帶濾式污泥脫水機(T01-17)移至浮渣濾除機(T01-03)後端使用,污泥貯存池(T01-14)改為生物馴養池,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未依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3月10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3月11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仍未完成變更登記或恢復原許可登內容運作
限2022-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9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9-04-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60001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79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6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74mg/L,標準值80mg/L,未符放流水標準。
限2019-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4
(2021-07-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80006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7月8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3)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41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R1100389A11)可稽。
限202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1
(2014-0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50002
限2014-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12
(2017-1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20019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結果119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4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8.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屠宰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8-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5
(2023-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及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12-090005
事由: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6日14時10分許前往貴公司永康一廠稽查,並於排放管道P020進行煙道採樣,依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空氣樣品1袋,經異味官能測定之檢測值為2320(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04
(2012-07-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1-090004
限2012-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27
(2021-1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或恢復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20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查核時現場作業中,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新增調節池(1池)、粗篩機(2台)、除渣池(1池)、加壓浮除槽(1池)及疊螺式污泥脫水機(1台),另原帶濾式污泥脫水機(T01-17)移至浮渣濾除機(T01-03)後端使用,污泥貯存池(T01-14)改為生物馴養池,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限2022-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40011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06
(2010-04-0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2月0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23-100-010008
限2011-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6
(2010-05-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3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3-100-040004
限2011-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7-15
(2010-06-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7000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14
(2010-10-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9-12001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16
(2011-10-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0-120007
限2012-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04
(2012-10-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2-030002
限2013-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3
(2013-04-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
文號:23-102-060002
限2013-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10
(2014-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3-060004
限2014-07-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23
(2014-05-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勒令該製程停工限改日期:103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11
限2014-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3
(2015-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4-090006
限2016-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3
(2015-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4-090007
限2016-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7
(2015-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4-090008
限2015-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10
(2015-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4-080013
限2015-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21
(2016-1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5-120005
限2017-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14
(2018-04-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107-060014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無法提供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及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7年4月12日再次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提供之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發現僅有104年1月至107年3月份月報表,未依許可規定每日紀錄乙次。另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清灰頻率未依規定每月紀錄乙次(A106、A107、A101僅紀錄106年5月至106年11月紀錄,A102-A105、A108-A116未紀錄),相關紀錄未依規定保存六年備查。
限2018-07-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9-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60002
事由:貴公司永康一廠108年3月24日至108年4月17日未依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1.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週期為每日1次及2.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規定紀錄週期每日1次。
限2019-06-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17
(2023-02-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09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辦理畜牧設施增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6年7月10日,申報日期112年2月15日,逾期天數為2046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6,732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8
(2023-08-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M01製程異動後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1
事由:貴公司彰化廠現場M01製程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集塵器壓降分別為0.5 cmH2O及25 cmH2O,上述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與許可證所載內容2 -20 cmH2O不符,另依所提供原物料統計報表112年1月至8月原物料菜仔粕使用量為5,169.124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年最大使用量3,600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4-0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6
(2023-08-3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限期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檢具固定污染源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如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00011
事由:經採樣檢測結果,該廠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5)空氣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20(排放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24
(2012-1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2-010010
不須改善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3
(2011-1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1-010015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3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04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棄物暫存區所產生之廢(污)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至作業環境且未妥善收集處理。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8
(2021-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10-060026
事由: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限期改善至110年4月19日止在案,本局於同年4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仍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或改善。
不須改善 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2
(2023-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案於112年3月2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34)限期112年4月1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4月1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文號:30-112-040005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型號(主機之CPU及硬碟)與原核准型號不同,未於汰換15日前,檢具措施說明書,送本局核准,並於裝設後,應執行相對誤差測試查核及連續一百六十八個小時傳輸測試,測試完成後,再檢具確認報告書,經本局審查及現場勘查確認;經本局限期至112年3月6日改善完成。 本局於112年3月7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9
(2021-09-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16
事由:1.本局於110年09月09日21時20分至現場稽查,該場達銘養豬場,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8年7月10日起至113年7月9日止,登記負責人為洪朝壬,登記飼養豬2398隻。 2.現場聯絡負責人洪朝壬○○表示該場已承租給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人在外地,不便會同,協助聯繫大成長城公司人員。 3.會同大成公司代表人員現場稽查,發現飼養豬,會同代表人員表示目前飼養約有1500~2000隻,另查養豬作業有廢污水產出,並排出場外溝渠。 4.綜上,該場已承租給”大成公司”,實際飼養方為”大成公司”,惟”大成公司”未依法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而有廢污水產出並排出場外溝渠,無許可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5.告知該公司會同代表人員,並依法取得相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6.會同代表人員無異議,確認簽名,稽查時全程攝影存證。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9
(2021-10-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16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經本局於110年10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NaOH貯槽及管線破損,因未妥善收集處理,致使NaOH疏漏至廠內作業環境(現場量測廠內作業環境地面pH為12.19)。
不須改善 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6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04
事由: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廢水處理場發現調勻槽(一)(T01-4)排至調勻槽(二)(T01-5)時,未妥善收集廢水,以致疏漏至作業環境中。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3
(2020-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20009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查貴廠109年1月至8月每日操作報表,自來水量、廢水產生量、放流(納管)水量超出許可最大量,107年至109年6月定期檢測申報資料之產品產生量、自來水用水量、廢水處理量日平均值超過許可核准量。
限2021-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6
(2020-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10-010003
事由: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
限2021-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60026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4
(2022-1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變更,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2月1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88)。限改日期:112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10004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型號(主機之CPU及硬碟)與原核准型號不同,未於汰換15日前,檢具措施說明書,送本局核准。
限2023-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3
(2020-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90003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為受託處理美藍雷股份有限公司柳營肉品廠之廢(污)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進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限2020-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8
(2020-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36
事由: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事業廢棄物R-1301、R-0201等,未依其主要特性分類貯存,且貯存地點、設施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02
(2021-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80001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R-0902於109/3至110/1;R-0119於109/8;D-1801於109/4申報質量不平衡)。
限202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02
(2021-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10-080002
事由: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2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4
(2022-09-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另本案於111年9月2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66)限期111年9月3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9月2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8
事由: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設置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貴公司柳營肉品廠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朱oo(以下簡○○)○○已於111年7月31日離職,貴公司柳營肉品廠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書面函報本局備查,並設置代理人代理。
不須改善 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9
(2020-04-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50038
事由:本局人員於109年04月16日14時45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至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內巡查,現場由楊先生陪同,當時發現事業廢棄物D-0901有機性污泥及R-0902食品加工污泥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機性污泥及食品加工污泥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散發惡臭。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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