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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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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2017-12-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07-020019 事由: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再利用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7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未依規定紀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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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3 (2017-12-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7-010017 事由:貴公司從事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7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查,查貴公司安定廠(管制編號:R0404912)廢潤滑油貯存槽使用蒸氣鍋爐產生之蒸氣進行保溫,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污染源設備操作應每日記錄項目分別為原料用量、產品量、燃料用量、操作溫度,惟貴廠12月廠內環境作業檢點表,僅記錄每日操作溫度,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限2018-03-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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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2016-1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6-010005 |
否 |
限2017-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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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2015-07-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4-08014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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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2014-11-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30009 |
否 |
限2015-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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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2014-11-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30010 |
否 |
限2015-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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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2014-08-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3-090009 |
否 |
限2014-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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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 (2012-09-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1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