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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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2023-05-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50550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WB-688、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1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8 (2017-08-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6-090028 事由:貴公司所有82年6月出廠的**-311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8月18日行經本市仁德區德崙路往86號快速道路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8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否 |
限2017-10-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