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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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9 (2019-11-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08-110425 事由:貴公司所有95年12月出廠(第4期車)的AQL-5236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8月28日行經本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377號對面,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11月15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11月26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11月26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2%,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
否 |
限2019-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3 (2018-02-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72033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