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4-15 (2024-03-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3-040022 事由:本案於113年3月4日在本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9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BHW-71*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否 |
限2024-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