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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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3 (2017-12-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7-030003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一0四南市廢清乙字第三六0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106年10月13日翊鑫國際字第10601013003號函申請辦理乙級清除許可證變更事宜。審查時發現貴公司原機構地址為臺南市東區龍山里府東街93號2樓,已於104年7月31日府經工商字第10407008610號函核准變更為臺南市永康區永康里永大路二段1180號2樓,惟貴公司機構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13 (2017-12-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文號:44-107-030004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一0四南市廢清乙字第三六0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106年10月13日翊鑫國際字第10601013003號函申請辦理乙級清除許可證變更事宜。審查時發現貴公司原清除技術人員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已於105年4月12日退保,惟貴公司設置之清除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報請核發機關備查,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