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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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2018-08-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20049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20日17時2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龍中街651巷19號旁空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暫置於該空地之土方因未有相關防護措施,導致泥土污染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25 (2018-08-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07-09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本市永康區「翰元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21030),經本府派員於107年8月21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工地缺失如下:(一)營建工地出入口髒污,扣4點;(二)車型路徑未清洗,扣4點;(三)土方堆置未完全覆蓋防塵網,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四)營建工地未完整設置圍籬,扣4點; 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 |
否 |
限2018-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21 (2018-08-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80155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8日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永大路三段360巷30弄3號旁空地稽查,發現貴公司進行新建住宅地基開挖作業時施工人員因未設置有相關防護措施,導致砂石車進出時將砂土帶出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11 (2015-09-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文號:41-104-090155 |
否 |
限2015-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