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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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2023-06-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2-060040 事由:本案於112年6月2日在本市永康區王行路832號前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4年2月出廠(第2期車)的KET-12*0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否 |
限2023-07-28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