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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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2 (2025-03-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50005 事由:貴公司辦理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善化區善中段1472地號等8筆),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347、00158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4年3月7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部份已拆除且衍生之廢棄物(含石綿瓦及其製品(C-0701))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