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2-02 (2022-11-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10 事由:本案於111年11月23日10時44分許派員前往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學路94號1樓摩斯漢堡崇學店營業時段,在店家後方巷子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周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6,未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標準值10)。 |
否 |
限2023-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