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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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2021-1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1-01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2月6日派員督查貴校所辦之本市南區「臺南市南區志開實驗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採購案」(管制編號:D110D21022-4)發現缺失如下: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有加壓沖洗設備清洗,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0點。 |
否 |
限2022-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