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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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2022-01-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11-03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無害廢棄物清除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追查臺南市歸仁區歸南段1047地號廠房堆置廢塑膠混合物案,於111年1月24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管制編號:D28A0399),發現貴公司未具廢塑膠再利用資格,未提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申請廢塑膠再利用檢核,逕行於本市仁德區太子路31巷77號收受廢塑膠再利用,故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 |
否 |
限2022-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25 (2019-03-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8-04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清除許可證(證號:105南市廢清乙字第125-1100731-00號),貴公司負責人原為黃素琴,於108年1月9日變更負責人為蕭銘魁,惟貴公司108年3月13日以彰環字第1080313號提出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是貴公司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