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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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2024-04-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13-050002 事由:本局於113年04月01日至煙X國際觀光股份有限公司(即煙X大飯店台X館)執行稽查,經查發現貴飯店台X館產出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代碼:D-0104)係委託貴公司清運,惟本局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與貴飯店台X館事先簽訂書面契約及載明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及期限。 |
否 |
限2024-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