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69118503
管制編號: D31097005516
事業名稱: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2-12
(2019-1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09-02000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2月13日至本市楠西區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督察,發現貴會辦理之「新烏山嶺引水隧道工程(管制編號:D104RE5001-1)」缺失如下: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污染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扣4點;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網),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4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限2020-03-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9
(2018-07-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80037
事由:貴事業自辦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烏山頭段0002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事業前揭工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完成拆除作業。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09
(2017-09-0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文號:41-106-110012
事由:貴會所有之本縣朴子市鴨母寮段東安小段57地號空地,見雜草叢生,影響環境衛生案,經朴子市公所限期清除改善,於到期日後朴子市公所派員前往複查,見仍未清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暨嘉義縣政府96年8月23日府環字第0960002035號公告之第1條第3項之規定,「公、私有空地、人行道或道路安全島雜草叢生,致影響環境衛生及觀瞻,經各級環保單位通知限期改善清除,而逾期不清除者。」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6
(2017-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100168
事由: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大同街740巷72號對面(蜈蜞潭段1235-10地號)空地塑膠水桶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5
(2016-07-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100002
不須改善 16,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09
(2016-06-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23日。
法規: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款
文號:41-105-080058
限2016-08-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23
(2015-09-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100482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5
(2014-03-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040007
限2014-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4
(2013-12-26)
嘉義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30007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18
(2012-1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0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020002
限2013-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