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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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2024-06-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4-01001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7日23時40分派員至本市中西區海安二段37號,執行噪音陳情案件稽查,經查噪音源為營業場所產生的噪音,現場測量結果60.3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不符合該區夜間時段營業場所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規定,後續本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其限期於113年5月27日完成改善;本局後於113年6月9日再次派員至陳情人指定地點(同第一次測量地點)複查其噪音改善情形,經現場量測得均能音量54.2分貝,背景值47分貝,修正後得均能音量53分貝,仍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營業場所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有噪音管制稽查紀錄工作單及照片可稽。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逕行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9-26 (2024-07-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13-090484 事由:本局受理人民陳情反映,並於113年7月9日上午11時33分許,查見禾光企業社登記所在地,本市中西區海安路二段21巷10號前,有違規排出垃圾或一般廢棄物情事,相關影像已擷錄存證。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