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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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2018-10-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10009 事由:貴公司坤進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否 |
限2019-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1 (2017-02-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40025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結果7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1-01-11 (2010-11-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1月15日。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10001 |
否 |
限2011-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