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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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2023-05-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5月17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66)限期112年5月1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5月1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6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紙箱印刷作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前往查核,於貴公司圍牆外排水溝、道路見有藍色顏料,經查為貴公司員工不慎將水性顏料桶(藍色)打翻,致該顏料流入安順大排。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