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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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2017-1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排放許可文件變更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120030 事由:貴公司分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1月13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施T01-1-1廢水儲桶前另增設四座廢水儲桶,與原核准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
否 |
限2018-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12 (2014-1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4-020007 |
否 |
限2015-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04 (2014-07-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02 |
否 |
限2015-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4 (2014-07-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40-103-09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