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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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2020-06-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9-100023 事由:本局109年6月12日及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生產產品除了防霧膜,亦包含3D電影銀幕製造以及新型膜材,該部分屬於電子零組件製造之一;另液態塗佈(Wet Coating),即液態塗佈物質經加工過程上到基材上,再經乾燥固化成膜的過程即稱之;故貴公司上述製程應屬於環保署公告第八批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之對象,然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否 |
限2020-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08 (2017-09-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完成改善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120015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105年7月實際定期申報排入廢水量2602m3(7月納管水量為2602m3÷31=83.9CMD),已逾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換算總量2331.2m3(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每日納管最大量為75.2CMD,每月核准納管最大量為75.2×31=2331.2m3),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否 |
限2018-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