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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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2024-09-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3-110001 事由:貴公司經環境部化學署及高雄海關通報發現,貴公司113年8月8日從國外進口「貨品名稱:RX-5X淨重0.1公斤」(報單號碼BX/13/17X/V0X14),依貴公司提供之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其內含第X類毒性化學物質X基異X酮(列管編號序號10X—1x-1)75%-80%,是貴公司未取得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前即而逕行運作(輸入),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05 (2023-03-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50017 事由:依112年3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11年11月至112年1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
否 |
限2023-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09 (2016-10-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10028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