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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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2020-09-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00039 事由:貴公司所自辦廢棄物處理廠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科工段469等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19 (2020-04-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文號:44-109-050003 事由: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於108年1月8日發生火災,後續廠房拆除等廢棄物皆依本局108年1月17日環事字第1080006197號函核准之處置計畫書辦理。惟本局於109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複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4次按次處罰(本局於108年4月11日至109年2月25日期間,至貴公司複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將本案違規情形完成改善,共計執行4次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4月2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惟本局於109年4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故本局執行第5次按次處罰。 |
否 |
限2020-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20 (2020-02-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 文號:44-109-030001 事由: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於108年1月8日發生火災,後續廠房拆除等廢棄物皆依本局108年1月17日環事字第1080006197號函核准之處置計畫書辦理,本局同意貴公司於108年4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8年4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1次按次處罰,限期貴公司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8年8月1日再派員至貴公司複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2次按次處罰,限期貴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12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將前開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3次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2月24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本局再於109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前開情事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0-04-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09-050003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20 (2019-12-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文號:44-109-010004 事由: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於108年1月8日發生火災,後續廠房拆除等廢棄物皆依本局108年1月17日環事字第1080006197號函核准之處置計畫書辦理,本局同意貴公司於108年4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8年4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1次按次處罰,限期貴公司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8年8月1日再派員至貴公司複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2次按次處罰,限期貴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12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前開違規情形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0-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09-030001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04 (2019-08-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請於本案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文號:40-108-090009 事由:貴公司經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07年12月12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123491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完成改善,惟貴公司108年1月8日發生火災,後續廠房拆除等廢棄物皆依本局108年1月17日環事字第1080006197號函核准之處置計畫書辦理,並同意於108年4月10日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08年4月11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1次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8月1日再次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否 |
限2019-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07 (2019-04-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文號:44-108-050001 事由:貴公司經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07年12月12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123491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完成改善,惟貴公司108年1月8日發生火災,後續廠房拆除等廢棄物皆依本局108年1月17日環事字第1080006197號函核准之處置計畫書辦理,並同意於108年4月10日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08年4月11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否 |
限2019-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4 (2018-1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4-108-01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6南市廢甲處字第018-1110131-01號),經本局於107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外堆放貯存處理作業所衍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2 (2018-11-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於限改期限將D-0299及R-0201等廢棄物貯存區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7-12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6南市廢甲處字第018-1110131-01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處理業務。惟經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原辦公室至廠區之空地私自增設D-0299及R-0201等廢棄物貯存區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處理業務。 |
否 |
限2019-04-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08-050001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23 (2018-07-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將廠外暫存衍生廢棄物D-0299清除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80032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6南市廢甲處字第018-111013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貯存處理作業所衍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部分無防止雨水地表水流入設施及措施,致產生廢液污染地面。 |
否 |
限2018-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19 (2017-12-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3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6南市廢甲處字第018-111013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6年1至4月收受原物料E-0217(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及E-0218(廢光電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之製程代碼名稱申報錯誤,且該原物料收受處理後亦未申報衍生廢棄物E-0221(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之產出、貯存、清理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19 (2017-12-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30013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6南市廢甲處字第018-111013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貯存廢電線電纜及無機性污泥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18 (2016-05-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9條 文號:44-105-08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