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1912102
管制編號: D8403618
事業名稱: 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南紙街九四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紙漿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6-20
(2020-04-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60032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4月15日稽查時發現廠內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惟皆無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限2020-08-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8
(2020-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廢棄物貯存地點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限改日期:109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50056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本市新營區貴公司新營紙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營紙廠於苛化區內發現有露天貯存D-0902無機性污泥,貯存設施、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限2020-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8
(2020-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應符合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之廠區配置圖相關資料,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50057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本市新營區貴公司新營紙廠稽查,貴公司新營紙廠於貯存倉庫1、貯存倉庫2、苛化區內、苛化區外發現有堆放C-0204(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污泥,經查與過貴公司新營紙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錄項目不符。
限2020-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2
(2019-10-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120008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屬化工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現場測得水溫35.5度,限值35度以下(適用於十月至翌年四月),未符合共同適用放流水標準。
限2019-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7
(2018-09-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110011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屬紙漿製造業及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pH檢驗值9.5,標準值6-9)。
限2018-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5
(2015-01-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7-09004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因建照已經撤銷故無開工事實。
事由:該公司於本市區龍井區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383-6,383-83~383-108地號等 共27筆施作「台灣紙業南社路二段26戶三樓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該業主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4年10月23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9
(2017-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68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70022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9.3,標準值6.0-9.0,未符合造紙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7-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6
(2017-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3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值9.5,標準值6.0~9.0,未符合造紙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7-0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9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3
(2017-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完成文件變更登記或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04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新營紙廠木片區及化工區旁發現有一廢水暫存池,其廢水係由製漿流程產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中。
限2017-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3
(2017-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
文號:30-106-030005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新營紙廠木片區及化工區旁發現有一廢水暫存池,其廢水係由製漿流程產生,且該池廢水未妥善收集,溢流至作業環境內。
限2017-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6-1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10006
事由: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1.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紙漿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7-03-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51,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