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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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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25-04-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8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70153 事由:車輛KER-592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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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2024-06-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1019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R-5925)於113年6月12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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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2021-09-22)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文號:21-110-11000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不透光率達1.5m-1,超過排放標準(1.2m-1)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